2016年重庆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公务员98人公告(2)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所在区县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9:00至4月7日9: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由个人提出书面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各区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合格后,并对拟同意报名的人员在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报考的,可进行网上报名,参加考试。对于公示有异议但在网上报名开始日(2016 年4月5日)之前尚未查清事实的,可进行网上报名等程序,但一经查实影响报考的,则在相应环节取消考录资格。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自身实际,诚信报考。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人任职村(社区)所在区县的相应职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推荐报考材料、任职文件(当选证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少数民族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网上报名请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办事大厅”栏目下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或通过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首页右侧“公招公务员报名入口” 【也可点击首页“考试录用”板块进入“招考专题—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网址:http://gongwuyuan.cqhrss.gov.cn/u/gongwuyuan/index00530001.shtml),通过页面左侧报考链接】选择相应考试类型进入报名系统,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登录,并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只审核照片,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照片审核是否通过。如照片审核未通过,请在4月7日18:00前及时修改。照片审核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在2016年4月7日18:00结束。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经网上照片审核合格后,须在2016年4月8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公务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照片审核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于2016年4月19日9:00-4月23日15:00按照网上报名路径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总分200分。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3。
各区县招录职位指标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录指标。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职位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及名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6年5月23日9:00后在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的“考试录用”栏,或“招考专题—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内的“招考公告”和“重要通知”里查询。
2.面试。按照1:3的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区县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采取全市统一集中面试的形式,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集中组织实施。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
面试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区县按照《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09〕168号)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各区县在量化考察的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并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报考同一区县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35%+考察得分×15%,各分项得分按比例计算后以实际得数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不采用四舍五入法)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考察得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依次确定。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政策规定执行。
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同意,可按报考同一区县同一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本公告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
(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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