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 招6452人(3)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为3月23日9:00至3月31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日17:00。每人只能报考公务员或选调生的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报考选调生的,符合报考大学生“村官”条件的可以兼报大学生“村官”。
特别提示: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1)需要先进行体能测评网上报名,体能测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至24日(截止到24日24时止)。3月25日,报考者根据报考职位,分别在省公安厅网站、设区市网站、辛集市网站查看《体能测评安排》。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体能测评表》到《体能测评安排》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上午集合时间为9:00,下午集合时间为14:00)。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网上报名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可网上报考其他职位。(2)要注意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进行体能测评报名。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4月17日9:00至4月20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3、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20:00前,省直考区的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各设区市考区的考生到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由各市自行退费,定州、辛集市由石家庄市代为审核并由石家庄市退费,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3、报名咨询。报考者需要咨询的,请按照附件《招录咨询电话
一览表》与省直各招录部门、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三)笔试和证件审核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附件《河北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4月23日,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考生分别在“省直考区”(设在省会石家庄市)及11个“设区市考区”参加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报考省直各部门(不含省司法厅、省地税局)的考生,在省直考区参加笔试。(2)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设区市考区参加笔试。(3)报考省地税局系统、国税局系统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的设区市考区参加笔试。(4)报考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的考生,报考单位及考区安排是:石家庄监狱、女子监狱在石家庄考区;承德监狱、上板城监狱在承德考区;张家口监狱、沽源监狱、涿鹿监狱在张家口考区;唐山监狱、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省戒毒康复中心在唐山考区;保定监狱、太行监狱、冀中监狱、省保定强制隔离戒毒所、省高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在保定考区;沧南监狱、沧州监狱在沧州考区;衡水监狱、深州监狱在衡水考区;邢台监狱、隆尧监狱、沙河监狱在邢台考区;邯郸监狱在邯郸考区。
其中特殊安排:报考定州市、辛集市各级机关的考生,报考定州市、辛集市地税局的考生,报考定州市、辛集市国税局的考生,报考定州监狱的考生,在石家庄考区参加笔试。
考生具体考点、考场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5月13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证件审核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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