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2)
五、考试方法和内容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4月23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主要考查应考者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和潜在能力。
3、笔试成绩可于5月5日12:00后通过“上海市基层党建网”、“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查询。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总数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岗位报名。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岗位报名。
六、岗位报名
岗位报名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共分两个阶段:
1、网上岗位报名(5月5日16:00-5月9日10:00)
参加考试并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岗位报名。考生填报岗位信息时,须详细阅读选聘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填报相应的岗位。岗位报名情况将在网页上实时统计显示。
各区县委组织部于5月9日12: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完成对考生岗位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委组织部在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中,根据选聘具体岗位报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募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名单可于5月9日下午15:00起,在考生报名系统内查询。
2、岗位补填报(5月9日15:00-5月10日15:00)
选聘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通过补报名补充人选。在第一轮岗位报名中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报名。
各区县委组织部于5月10日16:00前,根据相应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完成对考生岗位补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委组织部在补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中,根据选聘具体岗位需要补充的面试人数,按补报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补报名考生中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全部面试名单可于5月11日10:00起,在考生报名系统内查询。
七、确定人选
1、各区县委组织部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并组织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在5月15日前结束。
2、经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政审合格后办理离校手续,参加由市里统一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则上6月底前派遣到村报到任职。
八、报考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24021305 24021308
考务咨询电话: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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