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崇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74人公告(2)
(七)除了上述基本条件外,报考定向招聘崇左驻军随军配偶的岗位必须为崇左驻军现役军人随军的配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2016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分散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各县(市、区)的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 19日上午9:00—下午17:00;报名地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市直单位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19日。报名期间请到市直招聘单位报名。
3、报考定向招聘驻军随军配偶的岗位(含各县市区),请到崇左军分区干部科报名。崇左军分区干部科负责对报考驻军随军配偶岗位(含各县市区)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费收取、材料报送。
(三)提交材料和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
(1)报考者凭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在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举证。
(3)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或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作证明或聘用(劳动)合同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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