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渭南临渭区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80人公告(2)
三、招聘程序
定向招聘工作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采取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渭南市临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同时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至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采取应聘者直接到渭南市临渭区2016年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办公室(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渭南市前进路193号)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应聘者应持身份证、下载填写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表(附表2)、(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持本人学生证、所在院校专业及学历证明)(往届毕业生应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二维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区定向招聘办负责对应聘人员信息逐一核对审查,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三)考核
区定向招聘办负责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负责提醒考生关注临渭区人民政府网、临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临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告的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内容为应聘人员的基本专业素养,包括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仪容仪表等。
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由市派考官和县级考官组成,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定向招聘办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有异议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区定向招聘办负责,用人单位派人参加。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
区定向招聘办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提出 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7月底前报市定向招聘办,由市卫计局和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复审确认,拟聘用人员应主动向区招聘办公室提供个人材料(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验证)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民政府网、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网;渭南市临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同岗位的不能调剂;报考镇卫生院的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在渭南市临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与定向招聘生签订服务协议书,督促医疗机构与及时与定向招聘生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诚信档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区定向招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纪律,严格程序。在考核面试试题命制、提取、保管、交接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整个环节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渭南市临渭区2016年区及区以下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办公室电话:
区卫计局:0913-2074114 区人社局:0913-3030352
渭南市临渭区2016年区及区以下医学类本科毕业
生定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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