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湛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招聘教职员48人公告(2)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已婚的报考者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3、其他事项
(1)报考者必须本人按要求带齐资料到招聘现场报名。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三)招聘办法
采用现场公开招聘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湛江市第二中学、湛江市二中海东小学分别于2016年6月20日14:00开始在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石牌校区)和2016年6月22日14:00开始在湖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507室进行。湛江市爱周高级中学分别于2016年6月20日15:00开始在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2016年6月23日15:00开始在云南师范大学(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云南师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大厅)进行。若有调整以报名时的临时通知为准。
2、考试要求和办法
(1)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小组审核考生资料,确定参加考试的对象名单。在应聘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6比例情况下,招聘单位可通过审核材料和面谈的方式,按招聘岗位数1:6比例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名单。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考试形式和内容:考试以笔试+面试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和各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教师岗位面试以试讲+综合能力测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试讲(70%)+综合能力测试(30%);教辅或职员岗位的面试仅作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不予录用。试讲和综合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具体安排。
3、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在考试现场公布。
4、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招聘小组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签约人员名单。招聘单位与拟签约对象进行双向选择,双方无异议的,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违约的,将按相关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时间和地点另定。
2、考察
签约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提供其思想品德与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湛江市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并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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