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睢宁县招聘事业单位74名工作人员公告(2)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岗位代码为106的岗位,考试采取初试、笔试、试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初试
对报考岗位代码为106的考生进行初试。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初试内容:朗读选定稿件(3分钟)、才艺展示(3分钟)、考生本人播音主持视频资料(考生自行提供4分钟以内可播放的视频资料)。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
对报考岗位代码为106且初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及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进行笔试。
1.考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资格复审
1.报考岗位代码为106的岗位,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参加笔试且初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其他岗位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岗位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材料。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照其他人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试镜)通知书,并交纳面试(试镜)费用每人100元。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试镜)
报考岗位代码为106的岗位,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镜,试镜内容:播报指定内容、现场即兴主持。试镜化妆接受统一安排,试镜服装自备。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试镜)满分100分,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参加面试时,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面试(试镜)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试镜)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报考岗位代码为106岗位的考生:
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镜成绩×70%;
2.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