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简章(700人)(2)
(三)笔试
笔试由重庆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于2016年7月9日在重庆市主城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为1: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缩减选聘指标。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分值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2016年7月下旬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五大功能区”布局,分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三个区域(附件3)划定。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各区县选聘指标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审查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2016年8月上旬,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审查时间安排。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研究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书面证明,《2016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附件4,请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自行下载),到所报考区县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制定面试方案并牵头组织。报考区县于资格复审次日具体实施。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由报考区县资格复审部门于面试次日,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同时,报考区县委托报考人员所在高校、单位对其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七)调剂
选聘名额因报名不足或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原因出现较大缺额时,可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为: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公布调剂岗位,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对申报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组织面试、体检、考察。
(八)公示
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按《简章》规定,牵头组织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及七一网(www.12371.gov.cn)、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网(www.cqhrss.gov.cn)、重庆志愿服务网(www.zycq.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派遣
公示结束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填写统一印制的选聘通知书,将选聘大学生派遣到各区县报到。相关区县组织部、人力社保局与报到的选聘大学生签订服务合同,安排到村工作。
四、政策待遇
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重庆市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具体政策待遇如下。
(一)身份
重庆市2016年新选聘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
(二)服务期
大学生村官3年为1个服务期。任满1个服务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续聘原则上不超过1个服务期。
(三)岗位
大学生村官到村后,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定时间锻炼、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选任为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
(四)补贴
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聘任期间,所在区县按规定统一购买相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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