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邯郸市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3人)(3)
6、总成绩评定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考生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人社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总成绩。
2016年11月3日在人社局网站、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体检事项。
7、体检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8、考察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个人信息。
9、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人社局网站、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10、岗位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农牧局、卫计局选岗的,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岗位。对采用蛇形分组法面试的岗位,以各组的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后,各组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各组的总成绩最后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教师类报考人员岗位安排与聘用,由涉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组织实施。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等相关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考生应确保在招聘期间手机等通讯设备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进入面试环节后,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出售任何考试资料。社会上以本次招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身份或以本次招聘为由举办的各类考试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无关。
(五)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六)考生在报名时,有关招聘岗位条件专业设置和审核的参考依据为《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