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政法干警招考打印笔试准考证入口(9月19-22日)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19日9:00至9月22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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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加分规定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政法机关职位的,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2)加分审查。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组织,各招考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通过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进行公布。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2016年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工作笔试安排
1.考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
(1)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
(2)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3)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制定。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25日两天,具体安排如下:
9月24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申论》
9月25日 9:00-11:30《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民法学》(本科层次)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少数民族加分)÷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