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四平市引进240名人才公告(2)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9月8日8时30分至9月12日12时
由引才单位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9月12日14时。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
资格复审时考生在《报名表》的报考承诺栏手写签名,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引才单位审核。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职位,报考多个无效。
3、为避免某一专业职位因报名人员较多竞争激烈,导致优秀人才不能脱颖而出,报考考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地域调剂。同意调剂的,经考试未被列为报名区域拟引进人选的,经研究可以作为其他区域职位拟引进人选。
四、引才考试
本次引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请及时关注四平人才工作网补充公告。
(一)面试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二)地域调剂
对报考区域职位未被列为拟引进人选且服从调剂的考生,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调剂。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合格考生,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六、公示
拟引进人选,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iping.gov.cn)、四平人才工作网(www.sprc.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八、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应签订6年服务期合同,引进后享受以下待遇。
1、编制待遇。给予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