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招聘编外临聘工作人员79名公告(2)
五、笔试和面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及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实际得分按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实际得分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人事科。
(1)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对于具有硕士学位或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根据其应聘岗位的相关要求,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具体情况可免于笔试,采取直接考核、面试的招聘方式,考核、面试的成绩计为总成绩。
(2)面试
按招聘岗位1:3确定面试人员并公布,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视笔试成绩情况研究确定是否进入面试。
六、体检
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医院人事科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七、考察
应聘人员的考察由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八、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意见受理电话:0971-6250776(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纪委),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xxgyyjw@sohu.com(纪委邮箱)
公示内容及公示结果的使用将严格按照《青海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青卫人〔2015〕5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期满一周之内,我院将拟聘人员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院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医院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九、聘用
经卫计委审核备案后,由人事科代表医院,通过与受聘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应聘人员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报到的,我院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程序递补人选。聘用期内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及日常人事管理均按照国家、青海省相关政策执行。
十、招聘纪律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部门及驻卫计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公开招聘考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医院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