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洛阳市汝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2名)(2)
(二)定向招聘对象
1. 定向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定向招聘:
在汝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汝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中,共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职位见附表2)。
(另外,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要求和《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分流工作方案,经县委组织部同意,面向我县大学生村干部额外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此方案不再显示,相关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三)加分政策
根据洛发〔2016〕12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四)提交材料
(1)在汝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汝阳县服务的需提供共青团洛阳市委、共青团汝阳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4)提交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定向招聘资格,不享受此政策。
对审核符合定向招聘条件人员将在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http://www.ryrsj.com/)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可享受定向招聘政策。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共两科试卷,其中一科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另一科为申论,两科试卷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广播电视台节目制作岗位面试方案另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满分100分。
3、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应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报考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注意登陆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http://www.ryrsj.com/)查看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和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5、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所有显示的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体检费用另行缴纳。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进行。
(八)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