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洞口县卫生和计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3)
(六)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按照《国家公务员政审标准》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按报考职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工作单位,若综合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理论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后,因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考试和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被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招聘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聘用资格,不进行递补。
4、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咨询电话:
0739—7236385(县人社局事管股) 0739—7132627(县卫计局政工股)
举报投诉电话:
0739-7236387(县人社局监察室) 0739-7131585(县卫计局监察室)
附:
2016年洞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要求表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洞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