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泰兴市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2)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0日—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泰兴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泰兴市大庆西路34号)。
(二)报名须提供资料
1.考生填报的《泰兴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招聘岗位要求的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经现场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和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2016年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泰兴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复报名,否则,所填报的岗位全部作无效处理,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办理的有关手续代表考生本人意愿。代报名人除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按类别设置的,其相关专业范围按《泰兴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确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在报名现场政策咨询处申请添加专业,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网站公布同意添加的专业后,相关应聘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添加专业目录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16:00。
6.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时,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2016年1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款等手续。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