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南充市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3)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2017年 2 月 10 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含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公告。考生按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携带《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 2 月 24日至 27 日。面试具体事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报考市监狱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由市监狱负责实施,体能测评具体事项由市监狱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市监狱职位考生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三)公示
各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