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聘请乌恰县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公告
2016年新疆聘请乌恰县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11月10日止,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新疆聘请乌恰县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公众参与执法监督机制,全面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机关能力和水平,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3号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9号令)、《克州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克政办发〔2016〕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县党群机关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社会人士以及企业组织中公开聘请乌恰县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品行端正,办事公正,敢于坚持原则;
(五)具有乌恰县户籍或者在乌恰县行政区域内连续居住3年以上,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主要职责
(一)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应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论证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三)应邀参与重大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案件的集体审议活动;
(四)反映群众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五)办理乌恰县人民政府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三、任期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聘期为3年,每年年审1次,期满后自然解聘,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四、工作性质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
五、报名方法和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11月10日止。
登录乌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jwqx.gov.cn/)下载《乌恰县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现场报名。邮寄地址:乌恰县政府法制办(县效能服务中心三楼),邮政编码:845450,联系电话:0908—4621287。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乌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