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岗位招聘30人公告(2)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辅导员岗、图书管理员岗、行政管理岗的人员参加面试,应聘教师岗面试以面试加试讲方式进行,用汉语言进行考试。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卷面满分100分,笔试侧重考查综合基础知识和工作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拟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对紧缺专业(铁道供电、轨道交通车辆、铁道机车、轨道交通信号、铁道工程、交通运输等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不足1:3的按拟聘岗位和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资格审核。
(4)笔试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学院网站(www.xjtzy.net)发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在笔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xjtzy.net)上另行通知(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面试
(1)应聘人员面试(试讲)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注意查看通知,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试讲),面试(试讲)内容由学院提前一天通知入围人员,时间为30分钟。
(2)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
(3)面试(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成为教师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及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试讲)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面试(试讲)成绩和总成绩排名。
4.总分计算方法
公共基础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专业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70%
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70%
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图书管理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行政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试讲)将分组同时进行,考官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八、体检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院网站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学院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考察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