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濮阳市范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1名)(3)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所报岗位招聘数量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范县一中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讲课(微型课堂)的方式进行,采用现行高中一年级相应学科教材,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教材分析理解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应变能力、新的教学方法运用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基本功和举止仪表等,讲课时必须在黑板上进行板书。考生先在备考室抽取所报学科的某一课,备课15分钟,再到面试室面试,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报考范县一中的考生,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报岗位的60分以上;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取得聘用资格。
面试时须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拟招聘人数,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
个人总成绩在范县网、范县人社局网站、面试考点公布。考试总成绩公示后,如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递补。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象。报考范县一中的考生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在招聘指定网站上公布。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对象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已就业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近3年来工作表现。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十)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