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62人公告(2)
温馨提示:报考前请到官网核实信息在进行报考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12月9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一楼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情况将通过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6年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12月7日前取得,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相近专业的认定应参照应聘人员毕业时教育部学科目录)、报到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级名称及编号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栏填写),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12月7日之前取得)。
2015年及以前被区直高中聘用的代课教师进入面试的,还应提供区教育局考核认定、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和人事代理合同。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等),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及以上的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面试实施方案,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采用说课的方式。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全体考生宣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再次出现并列时追加招聘计划。
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面试同类别达到规定比例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否则取消考察、体检资格。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通过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