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临湘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6人公告(2)
5、笔试准考证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12月15日--17日。领证地点为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公楼305室)。
五、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女播音员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主要内容是与招聘岗位名称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本次招聘岗位类别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网、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查由市人社局(临湘市)组织进行,并以市人社局审核结果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女播音员岗位采取试镜的形式进行,试镜主要考核考生在镜头前的形象气质、音质音准、播音状态等。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考生,进入面试的机会均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设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体检、考核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规定的合成比例合成招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7个工作日内在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网、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招聘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女播音员岗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加考专业基础知识。
2、其他岗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加考专业基础知识。
体检工作由临湘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和体检分合格和不合格。
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面试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中途自愿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依次等额予以递补一次。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网、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录用(聘用)的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正式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按湘组发[2015]26号文件规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流动调配。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接受临湘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和临湘市委组织部的指导。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招聘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