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83人)(2)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由滨海新区卫生计生委报滨海新区人社局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bh.gov.cn/)公布,应聘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它岗位。
改报时间:2016年12月28日(周三)8:00—12月29日(周四)16:30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工作委托具有考试资质的机构进行,笔试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制。
笔试时间:2017年1月14日(周六)(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1月12日8:00—1月13日17:00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确定方法为:三级医疗机构为60分;二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为55分;基层医疗机构、民政卫生专技岗为50分;校医岗位不设合格线。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委托网站及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bh.gov.cn/)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报名表;
⒉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⒊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⒋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7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进入拟聘人员名单,在正式办理录用手续前必须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⒌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⒍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2月21日至2月23日(3天)。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面试题本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