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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126名公告(2)

2016-12-06 17:09  |  未知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4. 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5.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6.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7.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9、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10.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一)招聘考试分两部分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2016年12月27日(周二)9:00-16:00到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苏州市劳动路35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初定为2016年12月3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领取面试资格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7年1月13日(周五)起登录苏州教育网站(网址:http://www.szedu.com)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取得面试资格者于2017年1月20日(周五)上午到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学士街389号)领取面试资格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领取,复印无效),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面试于2017年1月21日起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或说课)。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舞蹈编导、戏剧编导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以及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

  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六)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我局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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