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4人)(2)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2016年12月26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2016年12月26日17:00至2016年12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4: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4: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进行招聘,但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两日内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重新选报及其他岗位均不符合要求的,将退还报名费用。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12月28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和笔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太原人事考试网。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12月27日、28日工作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桃园三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层)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考两门,以闭卷方式进行。科目1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2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50%;科目2考试内容详见附件1,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5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确认。
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凡拟招聘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负责资格复审的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若面试资格复审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