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2)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科目及时间:
2017年1月7日上午9:00-11:3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合卷考试。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范围
考试内容和范围以《湖北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除《岗位表》标明的免统一笔试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同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的,经报省人社厅批准,保留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岗位的,则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于2017年1月12日后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试题由专业机构命制,签订保密协议,入围封闭命题。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完成后,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且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面试人选;凡面试弃权的考生经确认后,按同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面试人数为1:1的,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专业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在考察时补充提供,若在考察时仍无法提供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面试复审递补要求: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报考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用人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经确认并报省南水北调管理局备案后,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通过后,湖北南水北调网站上同步公布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没有准考证或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六、总成绩计算规则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
2.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合卷,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七、体检
统一组织入围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同岗位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后的七日内,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