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6人)(2)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与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不再改报其它岗位。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我县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目前在岗(截至2016年11月30日)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考生和符合报考条件从我县入伍或南乐籍大学生退役士兵考生,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退役士兵报名者,应于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在岗证明、合格证书、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等)到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房间审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同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濮阳市人事考试网、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同时对这些人员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需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一式2份(从报名网站打印);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编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面试评委从外地聘用,采取现场打分计分,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进入面试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中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放弃体检和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自愿放弃或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聘用后在本岗位服务三年以上方可调动。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16年南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承办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