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张家界市桑植县事业单位选调50人公告(2)
(三)报名流程:考生自行下载《桑植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准备两张同底证件照)→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到所在单位、主管部普门、编制部门审核→持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工作人员处进行报考资料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一张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四)报名要求
本次选调考试只设置县直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两个职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职位,待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结束后,根据报考职位和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具体单位工作。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13日
领取地点: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6室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总分100分,时量120分钟。
2.时间:2017年1月16日
3.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公告。
(二)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选调职位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2∶1比例,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组织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书面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