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40名简章
2017年盐城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40名简章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2017年,盐城市计划选聘4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分以下两种类型:
1.通过驻村实习村官计划选聘20名;
2.从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中选聘20名,具体报名时间、有关政策详见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二、选聘程序
1.通过驻村实习村官计划选聘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到村(社区)任职,按照《2017年江苏省驻村实习村官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实施。
2.选聘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于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考察工作结束后,由盐城市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选聘办”)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确认
市选聘办对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人员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2)自主选岗
市选聘办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组织考生在提供的岗位中依次自主选岗。
(3)体检
自主选岗结束后,市选聘办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4)考察公示
市选聘办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红色盐阜网”(www.hsyf.gov.cn)公示。
(5)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如已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处理。
三、有关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2.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3.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4.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服务,赠阅《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9.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15-86661829、88191829;
监督电话:0515-12380。
本简章由盐城市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盐城市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