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白城市事业单位招聘64人公告(3)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范围参考《2016年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3)。
笔试在白城市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确定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招考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考生本人到场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网络查询信息1份,以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合格者准予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发布公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按专业分类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操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免笔试的以面试成绩为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最后成绩出现并列影响聘用的,聘用面试成绩优先者。
考生成绩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体检工作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需要复检的,由白城市人社局在白城具备资质的医院组织复检。初检不合格的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统一纳入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白城区域内工作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所聘人员不能办理域外调出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jl.gov.cn)为本次公告发布网站。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lbchrss.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信息查询网站。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白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6—3209654
洮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6—3203926
大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6—5233903
通榆县人社局人才流动管理科0436—4297008
洮南市人社局考试培训科0436—681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