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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2)

2017-01-11 11:07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填报信息、考区网上审核和考生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填报(1月13日9:00时-15日24:00时)

  考生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仔细阅读我省当次考试报名公告,承诺有关诚信事项。

  所有考生(含非首次参加考试考生)均需进行注册。考生按要求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然后按照流程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完成报名。

  特别提醒:

  1.注册时,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意检查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问题。

  2.考生应按户籍(或人事关系)、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就近选择考区。贵州师范大学(宝山)考区只接受社会考生(非在校生)报考。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4.电子照片要求:

  ⑴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⑵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

  ⑶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

  ⑷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等资料。

  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5. 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审核(截至1月16日18:00时)

  各考区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对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虚报个人信息造成不能参加面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考生在网上审核期间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截至1月18日18:00时)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前,请考生首先确认是否已报全所选类别的科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交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五、准考证获取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2017年3月6日-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4月18日后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gzjszgks@163.com申请复查。成绩复查申请表格式可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成人高考”栏目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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