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海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3)
六、笔试考试科目
类 别 | 笔试科目(3月11日) | ||
科目一 9:00-11:00 |
科目二 13:00-15:00 |
科目三 16: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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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101综合素质 (幼儿园) |
102保教知识与能力 | |
小 学 |
201综合素质 (小学) |
202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初级中学 |
301综合素质 (中学) |
302教育知识与能力 | 303—317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403—418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
中职实习指导 |
七、收费标准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琼价费管[2015]302号文件,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类别 | 幼儿园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中职 |
笔试 | 70元/科 | 70元/科 | 70元/科 | 70元/科 | 70元/科 |
面试 | 300元/人 | 300元/人 | 300元/人 | 350元/人 | 350元/人 |
八、公布成绩和颁发证书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2017年4月18日,届时考生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考试局提出复核申请。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