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安部常备维和警队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12人公告
四、接收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邮寄材料方式,报名者认真对照上述条件,不符合者谢绝报名。报名者请登录公安边防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平台www.gabfzs.com,根据网站提示在报名时限内完成实名注册和报名(报名者请提供报名真实信息,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
报名者同时需将以下材料整理完毕后,一起寄至山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2017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个人报名表》;
2、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简称录检表,学校招生办复印并盖章);
3、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处打印并盖章);
4、个人推荐材料(含各类获奖证书);
5、学生所在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对学生政治面貌、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在校期间表现、学业水平情况、奖励情况、特长等情况要予以说明);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一寸近期免冠照片6张(逐张裁减整齐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和毕业院校、专业)。
以上所有个人推荐及证明材料不予退还。
完成网上报名并邮递相关材料后,等待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1月20日,受理书面材料时间截至1月20日(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未通过网站报名仍投递简历的,一律按无效报名处理。
(二)资格审查
根据个人报名信息和审查材料,接收单位对报名考生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年龄、性别、地区分布、学习成绩及特长等方面进行审核筛选。资格审查结果可通过“接收工作平台”进行查询,不再另行告知。
(三)知识能力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安部将统一组织进行知识能力考试,即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四)政治审查
通过审查接收对象档案,走访接收对象所在学校,主要了解政治立场、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生活作风、学业成绩等。
(五)草签协议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接收人选,并与其签订就业协议,明确毕业生报到相关事宜。
(六)筛选淘汰
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在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按规定收回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后,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院校。
1、复审淘汰。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总队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之一不全的;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培训淘汰。部队有关单位对接收对象在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五、职级待遇
接收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具体规定: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现役干部的其他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