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铜仁市德江县事业单位引紧缺人才公告(170人)(4)
七、考试(面试)
本次招聘(引进)考试方式采取面试评审。
(一)报考硕士研究生 (副高以上职称) 层次职位或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职位的人员,采取现场评审(即报即评)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审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报考急需紧缺专业本科层次职位的人员,待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统一安排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引进)职位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实际人数的比例低于1:3比例的职位,由“县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调减(取消)或开考。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面试范围、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系应届毕业生的,根据需要可与招聘单位、毕业院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书”)该协议书由考生自备;系往届毕业生的,根据需要可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书》。
八、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合格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另作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做出体检结论(体检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在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在职人员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不符合本次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三)考察时,没有提供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在规定时间前(2017年7月31日前)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四)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时未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属于隐瞒其身份骗取应聘资格的;
(五)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六)经2017年德江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才招聘(引进)工作办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报聘用审批表、考察情况表并附相关考察材料,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审批,并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十一、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引进)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