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桂东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4人公告(2)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或全额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文件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一寸彩照2张。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岗)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1.笔试科目
(1)报考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县政府办(政务服务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社会求助服务中心)和县委宣传部外宣办的笔试内容为两部分:①命题或材料作文;②调研文章。两部分分值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报考其它单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2月22日。
(1)《公共基础知识》、命题或材料作文:上午9:00-11:30。
(2)调研文章:下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面试
1.面试对象。在报考同一职(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聘)职(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另行公告。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考生不予确定为选调(聘)人员。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命题或材料作文×50%+调研文章×50%)×60%+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成绩均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在报考同一职(岗)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自理。体检有关事项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由人社部门会同选调(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