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2)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2月18日11:00— 2月23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9:3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7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 2月23日(9:00-16:00)到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417房间(薛城区珠江路)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定向招聘计划取消,并调整到相应学科非定向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7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勿着制式服装照相)。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2017届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能够正常获得学历、学位、专业的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研究生学历的需注明研究方向)。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相近相关专业的界定按照报考人员毕业时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执行。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以下材料: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服务地区(县、市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地区(县、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薛城区政府网站公布为准。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3月 19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与省属单位同时进行。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薛城区政府网站查询。
(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