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胶州市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16人公告(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类别详见计划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7年3月4日 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2或3倍的比例(招聘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招聘5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方案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考务费70元。特困大学生、低保人员,持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可减免考务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见“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六、考察体检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如考察前不能提交同意应聘证明,则取消考察资格。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不合格。
凡考生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七、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应聘人员所应聘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选岗顺序)。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公立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 青岛市公立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16〕3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