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选调生定向优选计划公告(194人)
3、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须于3月20日(周一)登陆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予以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3月24日前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的岗位用于统筹调剂。
(四)笔试
1、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实行百分制。
2、时间安排
3月25日(周六)上午09:00—12:00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
4、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报考情况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选调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时,可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按照笔试成绩、职位要求、本人意愿等统筹研究确定。
在高校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可登陆报名网址查询本人成绩。
(五)面试
面试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根据职位计划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参加面试人员可于面试结束5日后,登陆报名网址查询本人成绩。
(六)考察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开展考察。
考察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考察各占40%、40%、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考生可于考察结束10日后,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本人成绩。
(七)体检。根据选调职位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标准组织进行。除特殊情况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报名、考试、体检不收取费用。
(八)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协议签订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管理培养
1、岗前培训。被录用的选调生正式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