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自治区考试聘用全区拟选3269名“天池计划”人员情况
2017年自治区公开考试聘用全区拟选聘3269名“天池计划”人员情况
一、实施背景和重要意义
实施“天池计划”,是自治区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着眼于为新农村建设培养骨干力量,改善县乡党政干部来源作出的战略安排。一方面将为基层一线注入新鲜血液,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有效发挥大学毕业生有理想、有才华、有朝气的优势,保农村稳定、强基层组织、促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让大学生到农村经受历练,能够帮助他们了解区情、熟悉基层,在基层一线实践锻炼中积累工作经验,早日成长成才。因此,实施“天池计划”,既是强基固本的重大举措,又是人才培养的宽阔舞台,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打赢脱贫攻坚战意义十分重大。
二、选聘数量和岗位条件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每个村至少有1名在村任职的大学生”要求,进一步充实村(社区)组织工作力量,综合考虑全区行政村和在村任职大学生等因素,2017年全区拟选聘3269名“天池计划”人员。其中:从应历届高校毕业生中选聘2269名、占69%,从在岗大学生村官中定向选聘1000名、占31%;南疆四地州1984名、占61%。
考虑“天池计划”人员期满考核合格将全额定向安置到县乡机关工作,将从应历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条件设置为本科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同时拟面向“985”“211”工程院校选聘440名。南疆四地州由于条件艰苦,适当放宽了选聘条件,报考年龄设置为32周岁及以下。对定向在岗大学生村官的岗位适当放宽了年龄、学历等条件。
三、选聘对象和工作程序
今年“天池计划”报考对象与去年一样,主要有七类人员,分别是: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在疆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配偶,新疆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驻疆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或子女。
工作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培训、聘用等。报名和笔试与2017年公务员考录工作同步进行,“天池计划”人员笔试科目与公务员考试一致,一次统一考试,两次选拔机会。凡报考“天池计划”人员的考生,只能在公布的“天池计划”人员岗位中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考生除“天池计划”岗位外,可同时报考公务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因公务员招录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由自治区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分配和相关待遇
新选聘人员,按照考生报名岗位,由县(市、区)根据村(社区)级组织未配备大学生的情况分配工作,优先考虑分配回户籍所在地岗位。到村工作的,是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不是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到社区工作的,由社区党组织安排具体工作岗位。需要明确的是,“天池计划”人员在村(社区)工作期间,各级机关单位不得借用。
“天池计划”人员不具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但其管理及考核比照国家公职人员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2年培养锻炼期满考核合格的,进行全额定向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全部安置到县乡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在村任职时间计算工龄。
“天池计划”人员的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地区类别不同,补助标准不同。2017年二类地区月人均2494元、三类地区2750元、四类地区3070元、五类地区3720元、六类地区4715元。在南疆四地州工作的,发放地方福利性津贴,月人均660元。同时,还发放一次性安置费,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按当地标准发放冬季采暖补贴或夏季高温补贴。符合国家和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代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