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7218人)(2)
三、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9:00至3月29日24: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
(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录职位信息,阅读报考指南。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二)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安徽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安徽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录用工作的全过程,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31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31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录职位取消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6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3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18日至4月20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和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其中,报考省、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笔试范围请参阅《安徽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4月22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4:00—16:30 《申论》
4月23日 9:00—11: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地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报考广德、宿松县职位的考生,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
(三)笔试成绩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35%、35%、30%的比例合成。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