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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录用1081人公告(2)

2017-03-20 18:04  |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考试报名方法

  (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职位表》所列的招录机关电话联系。有关招考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说明》(见附件3)。《报考说明》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

  (三)报名时间:

  报考者于2017年3月24日8:00至3月31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其中:须进行体能测评或心理素质测试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8:00至3月26日18:00。报名系统将于3月26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试者数据后,于3月27日10:00重新开启,3月31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期间,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将在每天上午10:00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供报考者参考。

  (四)报名程序:

  1.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报名系统。

  2.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宁夏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

  4.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时,导航按钮颜色为蓝色表示已操作;为绿色表示待操作;为橙色表示目前不可操作。

  5.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6.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人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弃考。

  7.组织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试。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先在网上报名,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或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评或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之前改报其他职位。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及招录机关通知。

  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报考监狱狱医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能测评;报考公安系统警务技术类职位的考生,须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8.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17年4月2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同时报考选调生和全区公务员招考职位的,只需在选调生的报名系统缴纳一次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3月31日18:00前申请并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

  9.结果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笔试开考比例(该职位招考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5,定向招考职位、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专业性强、生源少的特殊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招考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3(公安机关警务技术岗位、监狱狱医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职位计划。

  招考职位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以及改报职位有关事项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告。

  三、笔试

  (一)内容。县以上机关以及街道职位使用A卷,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申论》,分值各180分;乡镇职位使用B卷,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80分。《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乡镇机关公务员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报考加试专业知识的职位(详见《职位表》)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8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的,计算总成绩时考生成绩乘以1.8)。

  (二)时间地点。笔试于2017年4月22日、23日统一进行:

  4月22日 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申论》(乡镇职位为《综合应用能力》)

  4月23日 上午 《专业科目》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乡镇职位为《综合应用能力》,下同)成绩之和。加试专业知识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算。

  笔试加分标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回族考生加10分;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5月下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本次公务员招考与选调生招考笔试同时进行,选调生使用B卷。报考选调生者可同时兼报乡镇职位。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参加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线,并按照1:3的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招考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根据笔试实际情况,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生源少的职位以及其他特殊职位等,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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