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3)
2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向审查单位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7.已经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领到证书的可否报考?
对于正在办理报考职位要求具有计算机、外语、会计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资格或等级证书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考试合格的证明。
对于2017年上半年可完成全部课程计划、各科成绩合格、可以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持学校或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至2017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其录用资格。
28.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有何规定?
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系统(含森林公安)职位,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司法系统监狱、戒毒机构职位。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均需参加体能测评。测评执行《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详见本次招考公告附件)。体能测评时,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不超过3次。
29.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详见招考公告附件)。
30.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查;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查。
31.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2.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系统职位,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司法系统监狱、戒毒机构职位录用公务员,须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第二部分 技术解答
33.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清晰、易于辨认。该照片用于制作准考证和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报到时,其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上的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
34.报名信息为何无法保存?
报名信息填写不规范时报名信息将无法保存。请对照每个信息项的填写要求认真填报。
35.报名后期往往无法登录报名网站是什么原因?
根据往年报名期间每天上网流量统计,报名最后一天网络访问量剧增,出现过导致网络拥堵甚至瘫痪的情形。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客观理智选择职位,及时注册报名,尽量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以免因无法登陆网站,失去报名机会或网上资格审查未通过时无法改报。
36.为什么缴费后还是显示尚未缴费?
由于网络原因,有可能出现报名系统未能及时接收到考生缴费信息的情况。考生如果确认银行已收款,可拨打易宝支付的客服电话(400-150-0800),进行查询。请勿重新缴费。
请务必认准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内完成缴费,不要轻信不法网站提供的账户或催费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37.准考证如何打印?
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在4月18日零时至4月21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9-89530892, 029-89530919)。对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考生,也在工作时间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打印。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的必须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