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常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58人公告(2)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各岗位的笔试科目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根据笔试类别各考相应试卷。笔试类别见《2017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笔试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2017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
2017年4月15日9:00—11:30
3.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
(二)资格复审
1.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资发放单、或者工作时间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3)夫妻分居两地的,另需携带结婚证和配偶在常州市的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需携带父母户籍地派出所证明和父母所在居委会或所在村委会的身边无子女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需携带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符合随军条件的证明;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另需携带所在县(市、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4月1日);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证书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6)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7)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果该岗位没有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