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344人公告(2)
⑥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体检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应聘资格)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⑦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上述材料中④⑤⑥⑦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①②③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免冠照片4张(背面备注上报考学段+报考学科+姓名)。
应聘人员对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原则上调剂到本单位其他岗位。被取消和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后的岗位招聘计划在定陶区教育信息网和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二)现场初审
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现场照相、录入指纹信息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照相并录入指纹信息,本人对录入的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
(四)现场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4 月6 日— 4月 9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考务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共两科,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五)资格审查
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
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按学科专业类别分类命题,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试题由菏泽市教育局负责命制。其中,职业教育中心专业课科目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设置》分类出题。
笔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5月3日-5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笔试时间:2017年5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相应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岗位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的统一为28人,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对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3、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一并上缴。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4、面试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方式和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除此之外,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还将采取技能展示的方式。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定陶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dtedu.net.cn/)和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trsj.gov.cn/)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