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9人公告(2)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7年5月9日9:00—5月1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初审后,于4月18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16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306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7年4月12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及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其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