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桂东县公开招聘教师17人公告(2)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桂东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35-8628495)。
(3)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未达1:3比例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放宽至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8日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桂东教育信息网(http://www1.gdjyw.com/)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 5月9日18: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5月10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报名结束后,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确认。采用网络投递报名的,领取准考证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照片4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5月18日至5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508室,县内可乘2路公交车抵达)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一科《教育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6月中旬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桂东教育信息网(http://www1.gdjyw.com)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试教。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
4.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5. 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地点等其它事宜另行公告。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