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温州市卫计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307人公告(2)
2、现场审核确认: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2017年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到相关招聘单位人事科审核及确认。
审核确认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网上报名后打印);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及报到证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4)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定向生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试与录取办法:
1、面试、笔试
考试采用面试、笔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面试后所有考生进入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7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3、体检、考核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的标准执行。报考温州市中心血站考生,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如确定为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正式在编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应已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等证件办理聘用手续,凡不能在2017年7月31日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有关证件,不予聘用。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