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招聘教师26名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平谷区编委会和区人力社保局批准,区教育系统将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部分教师。公告如下:
2017年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招聘教师26名公告
一、招聘岗位
平谷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共招聘教师26名,其中高中12名,小学11名,幼儿园3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户口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当前应届毕业生引进政策。
5.各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 5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
区教委101房间(平谷大街9号)。
3.报名要求
⑴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⑵所聘岗位限定年龄的,年龄计算方法为2017年减去出生年。
⑶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信息虚假及提供的成绩单等材料与本人档案不一致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⑷应聘人员符合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报名材料
⑴《平谷区教委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在报名前上传至邮箱pgjwzp@163.com。报名表从平谷区教委网站下载。
⑵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卡)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凡属集体户口须复印集体户首页并加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提供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⑷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校级就业指导中心章)、成绩单(加盖校级教务部门章)原件及复印件。
⑸限定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于2008年以前取得的,需同时提交加盖存档部门印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⑹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求职简历、及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
(7)非京应届毕业生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艺术类专业毕业生及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毕业生,需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外语水平符合毕业要求的证明。本人求职简历。
四、考试安排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由区教委统一安排,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当岗位拟聘人数和岗位应聘人数在1:3以内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当岗位拟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超过1:3比例时,各招聘单位要依据所聘岗位特点进行笔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终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五、考核、体检
1.根据考试结果,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3.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分别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聘用
1.各单位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人事科统计汇总并提交教工委教委会议审定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接收聘用人员档案,由劳资部门为聘用人员核定工资等。
七、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信息,将及时发布在平谷区教育委员会网站上(http://pgjw.bjedu.gov.cn/)。
八、岗位待遇
对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工作监督
联系电话:010-69962250 联 系 人:郝冬艳
报名邮箱:pgjwzp@163.com 监督电话:010-69982941
附件:《平谷区教委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