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大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124人)(2)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5月8日9:00至5月14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类别属于Ⅰ类的: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专业类别属于Ⅱ类的: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单个岗位无人报考或无人通过资格初审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并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17年5月25日9:00至6月1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31833、86810676。
(五)笔试
笔试由省人社厅考试院组织实施,闭卷考试。
1.笔试科目
(1)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类别A、B、C、D、E),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9:00-11:30;
(2)英语(岗位类别A、B、C),时间:2017年6月3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成绩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英语》分值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如下:
(1)教师岗、实验岗、其他专业技术岗(岗位类别A、B、C)笔试成绩=英语成绩×4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
(2)管理岗、辅导员岗(岗位类别D、E)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或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到1:3比例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3)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递补通知24小时内拒不反馈是否参加资格复审或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需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备注栏的要求提供。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