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重庆开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17人)(4)
七、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各招聘岗位的面试比例(即招聘岗位的拟聘数量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数量之比)为1:2。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未达规定面试比例,则按“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确定招聘指标(从小数点后第一位小数按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在面试报到的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并视为其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某招聘岗位只有1人实际参加面试,则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若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低于60分,则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计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该面试组考官评出该考生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保留得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考生签字确认,次日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指标,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
体检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在重庆市明确的全市公务员录用综合性定点体检医院进行,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开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录用普通公务员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按规定可申请复检的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到定点体检医院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按照“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进行全面考察。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
考察时,按照考生的属地管理,须提供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安局、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关于考生有无违纪违法等情况的书面审查意见;同时考察组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考察时,考察组须全面查阅被考察人档案,重点审查高校学籍档案和考生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内容,着重核实档案记载内容的真实性。
考察结束后,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组提供的考察资料和报考资格条件复查资料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考察和报名资格条件复查合格的考生作为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执业)资格、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拟聘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