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昆明西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8名)(4)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研究生岗位招聘
本次招聘教育类设10个研究生岗位,
(一)报名: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详见本简章第四项规定。考生通过网络报名并缴面试费50元,如资格复审未通过,所缴面试费将按照缴费渠道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考生。
(二)笔试:报考教育类研究生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复审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三)其他事项参照本简章执行。未尽事宜由西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